多年建议降低社保基数,人大代表王填:你的工资不再“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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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商网消息: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私营单位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纳入城镇平均工资统计口径,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多年的两会建议终于落地了!”看到相关新闻后,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感叹道,高兴之情溢于言表。这意味着,工资“被增长”问题将得以解决。
找了很多部委,发现平均工资统计口径不包括私营单位职工
从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始,王填就关注五险一金问题,多次提交有关企业减税降费、降低社保费率的相关建议:“我们应该降低企业税负,藏富于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转型。”
王填发现社保问题中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社保缴纳的基数主要取决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但是平均工资公布后,很多人都说“被代表了”,而现实中步步高的很多员工工资远低于社保缴纳社保的最低工资要求。他最先开始在湖南省提意见,建议降低社保基数,但被回复说这是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的规定。第二年全国人大会时,他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提出了降低社保基数的建议,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回复说,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国家统计局统计的。于是,他再次向国家统计局了解情况。
据王填介绍,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关系到劳动者目前乃至退休后的切身利益,对人口就业起到导向作用。
国家统计局的回复让王填明白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什么偏高的原因。王填代表说,此前所执行的职工工资统计方法存在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近几年由政府统计部门所提供的“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值,其统计取样援引的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做法,主要提取了国有企业、城镇集体单位的工资数据,没有将从业人员数量占总从业人员70%以上的民营企业纳入统计范围。事实上,目前尚存国企主要是央企及省属优势企业,城镇集体单位已基本完成改制,这些优势企业平均工资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建议改进平均工资统计范畴
2013年,王填代表在两会期间发声,建议改进统计方法,将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工资也纳入城镇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统计范畴。
人民网2013年3月4日报道说,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其两会议案中指出,鉴于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已经表现出种种不适应新时代的特性,建议统计机构改进样本取样方法,科学、合理统计职工平均工资,解决职工工资“被增长”问题。
他认为,统计取样的不合理无形中拉高了工资的平均数,使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虚高,让不少职工尤其是民营企业职工的收入“被增长”,这使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被无形拉升。
报道称,王填代表呼吁,统计机构应该改进统计样本方法,将大量的民营企业纳入统计范围,使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符合制度要求,并探索用更能准确反映职工收入的指标代替职工工资指标,以公平、公正地执行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王填代表:改进统计方法 避免职工工资“被增长”--中国人大新闻--人民网 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13npc/n/2013/0304/c357183-20673868.html
在此后的多次全国人大会议上,王填都提出关于调整社保基金费率和基数的建议,包括改进统计方法、防止职工工资被增长等。
私营单位职工工资列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社保基数终于下调
2019年“两会”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减税降费”成为热词。报告提到,要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到1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下降至16%。王填代表和其他企业家的这一呼吁终于等来了回音。
社保降费有两个维度,一是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以前的统计口径主要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水平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如今,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虚高”的状况终于迎来改变,随之也会带来一系列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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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商网 作者: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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