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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填2022两会建言:关于零售业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条件的建议

来源:龙商网 作者:龙商网编辑部 2022-03-01
龙商网消息: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连续四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带着今年的两会建言进京,以下是王填董事长关于零售业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条件的建议。 案由: 近年来,实体零售受到电商冲击和疫情的严重影响,面临应对危机亟待...

龙商网消息: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连续四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带着今年的两会建言“进京”,以下是王填董事长“关于零售业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条件”的建议。

案由:

近年来,实体零售受到电商冲击和疫情的严重影响,面临应对危机亟待转型升级的挑战。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21年《连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显示,60%-70%的连锁百强企业每年在数字化转型的投入资金在500万以上。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排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六大行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此,不但削弱了实体零售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能力,也造成线上线下更加不公平竞争。

案据:

1.零售业存在适用政策的研发支出

当今各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科技创新,零售业为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加大在互联网及大数据方面的研发投入,独立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的小程序、APP、会员商城等。通过大数据的开发应用,深入发挥线上企业信息传导优势,利用大数据分析跟踪线下消费行为,“实时感知”消费者需求,结合企业自行研发的技术应用,提供多场景购物服务;利用大数据中的顾客信息帮助企业进行顾客管理,实行精准营销,为顾客提供个性化体验;通过商品的销售信息进行关联、分类等分析,为企业的商品销售管理提供决策支持。这一系列科技产品的研发投入旨在为顾客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提示的“研发活动的特征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从指引的定义来看,零售企业独立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特色的软件产品以及大数据分析平台等研发技术完全符合加计扣除规定的研发活动。

2.零售企业研发投入巨大、科技创新成本高

为适应新业务模式的发展,处于研发投入初级阶段的零售业一方面需要大量学历高、技术能力强的科技型人才,人力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需要购买各类先进设备、软件以适应其研发活动。初期研发投入巨大,大额的研发支出使转型中的零售企业举步维艰。例如,永辉超市2020年销售额1045亿元,研发费投入2.66亿元;天虹百货2020年销售额296亿元,研发费投入5500万元;步步高商业连锁研发费投入每年5000-5500万元。
根据财税〔2015〕119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上述零售业的研发活动符合指引中研发活动的定义及特征,由此产生的研发费用若能明确归集,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会提高零售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放宽加计扣除行业限制,可大幅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在大胆尝试科技创新活动时无后顾之忧。科技创新已是全行业共同追求的目标,零售业也为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了大量研发支出,取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限制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途径。

建议:

商请有关部门认可零售业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条件并取消其限制,以提高全行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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