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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厕所被开除?超市人:你们怎么看?

来源:龙商网 作者:东风 2022-11-25
树大招风,近日一则山姆促销员称一天只能去两次厕所的话题冲上热搜。 5月30日,据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视频报道:王大姐在一家山姆会员商店当促销员,前几天收到了辞职申请表,上面写着违纪开除。据王大姐说,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仅仅是她想去上个厕所。...
树大招风,近日一则“山姆促销员称一天只能去两次厕所”的话题冲上热搜。
5月30日,据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视频报道:王大姐在一家山姆会员商店当促销员,前几天收到了辞职申请表,上面写着违纪开除。据王大姐说,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仅仅是她想去上个厕所。她还告诉记者,虽然工作守则、合同上没写,但她们被要求一天工作时间只能上2次厕所,而且必须报备。
报道中,当事者王大姐对这件事,还有一些细节表述:
一是其上班时间为9:00-17:45分,用餐时间45分,工作时间8个小时;
二是上两次厕所是指在工作时间内,不含45分钟用餐时间;
三是工作时间上厕所要报备,每次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超时要受处罚;
四是王大姐收到雇佣公司的开除处理通知。
而对于这则冲上热搜的话题,网友几乎是一边倒的声援王大姐,同时吐槽企业人性化管理的缺失。
毫无疑问,无论何种原因,只是因上班时间去厕所就被开除,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不符合人性化管理宗旨的。但如果在违反公司规定前提下,还与主管发生争执、辱骂他人,受到相应处罚、甚至被开除,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了解事实全貌是第一步。至于上述事件的关联企业山姆一方,舆论不能、也不该简单倒向“王大姐”,而要先具体了解情况,以及零售企业的运营特点、管理方式,才能作出合情合理、公正的理性判断。
下面主要从零售企业一线员工管理的角度,进行一些业务探讨:
第一点,零售企业对一线员工工作时间上厕所次数、时间进行规定,看起来并不符合企业的人性化管理诉求,但实际中,这样的类似规定出台,员工一方是不是也要进行反思呢?
商超一线员工的岗位就是在卖场、在服务的岗位上,但从上述报道的事件截屏中,我们也看到在11:06-11:18仅12分钟时间内,就有4名员工报备“去厕所”。试想一下,如果一家门店员工的节奏是“到岗、离开喝水、返岗、上厕所、返岗、喝水”这样的话,那门店的运营效率一定可想而知了。
其次,这样的现象,也要引起企业管理者的反思。对员工的管理、激励,是一项技术性含量很高的业务。正常的上厕所,相信没有哪家企业管理者会主动进行干预、约束,而之所以要报备、要限时限次,是不是都有些发生在被动式、堵漏洞的“被迫”成分呢?
第三点,商超零售企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是一个勤行,如果员工偷懒、投机取巧,那企业、门店的业绩一定不会好得了。
“因上厕所被开除”的事件,属于个案,如果真被开除,那主要原因也不应该是因为上厕所。但这件事如果上升到现象的话,反映的是零售企业对一线门店管理水平的问题,我们门店的团队打造是不是很成功?员工的工作状态是伺机偷懒、还是干劲十足?
很多时候的决定因素,是不是管理团队建设、以及门店管理激励考核机制与水平的问题呢?
网友评论:
我在门店做主管差不多十来年了,也遇到过极个别的摸鱼员工,上班期间,经常上厕所,抽烟,喝水等等离岗,导致我不得不在排面设置一个小黑板,专门由他自己记录自己的离岗返岗时间。但即使这样,也没能改变他摸鱼的工作习惯,最后还是被我劝退了。其实大多数员工都是好的,也珍惜自己的工作,作为基层管理人员,跟员工相处,离不开情和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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