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商网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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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作为贴近民生的行业,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使用暴力防盗,将“正义”行为变成“不义”,但也不能无原则地宽容,而是要从正确的角度出发,敢于防范。...
超市盗窃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近日,在杭州一连锁超市内,一位70岁大爷行窃价值400多元的某品牌牙膏和2瓶劲酒,面对警方工作人员问询,大爷毫不掩饰地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经过。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滨江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同样发生于近日的一起超市盗窃事件却引发社会关注:江苏一老人因偷拿超市鸡蛋且未结账被店员拦下检查后突然倒地猝死,老人家属把超市告上法庭,认为是超市员工的行为导致了老人的去世,家属向超市索赔38万,超市一方认为,最终发现老人口袋里确实有还没结账的鸡蛋,而且也没有和他发生肢体冲突,超市不应该承担责任。但也有律师认为老人的猝死显然是因为检查引起的,有因果关系,如果超市没有表面证据,只是仅凭怀疑去检查的,超市也有过错,需要要承担次要责任。
超市制止偷窃行为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但如何合理合情又合法,的确考验超市防损人员的智慧,在实际防盗过程中超市遇到的问题非常复杂。
比如,很多超市为了威慑偷盗行为,规定罚款数额是偷窃商品的50倍,甚至100倍。但从法律的角度,如果超市存在通过罚款,私自处理偷盗人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敲诈勒索罪。在一份广东东莞天和百货的《防损部培训大纲》中2/3的内容是关于“偷窃"的,其中对偷窃的定义、迹象、作案工具等都有着详尽的描述,如捉拿女性偷盗者必须有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对于未成年人偷窃,要通知家长或老师,防止释放后的途中发生不幸……某种程度上,超市对于防盗谨慎的态度,使其陷入“宁可放过一千,不敢错抓一个"的困局。
超市作为贴近民生的行业,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了,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使用暴力防盗,将“正义”行为变成“不义”,但也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从正确的角度出发,敢于防范。
当前许多超市在防盗过程中,容易陷入误区:将重点放在了盗窃行为或疑似盗窃发生行为之后的处理方式,而忽略了“防”的重要性,某些超市为了坐实顾客的“偷窃”行为故意在发现顾客留有未结账商品时不做提示,而是等顾客走出超市后,在进行处罚和制止,这其实陷入了“纵容盗窃”的误区。
防盗的重点在于“防范”,也就是让可能要发生的事情不发生,比如说给顾客递上一个购物框,避免商品在身上存放,在收银时提醒一句是否有未结账商品。超市的超市防盗应从降低损失的角度出发,而非处罚。
超市防盗应敢防、会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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