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聚美优品网站电商在武汉输了官司。武汉市民李小姐在聚美优品网站购买了某品牌洁肤棉,试用后感觉皮肤不适,要求退货遭拒,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洁肤棉的生产商武汉芘芘薇莎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聚美优品网站运营平台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返还购物款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该洁肤棉电商错标生产厂家,其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判决其退还购物款38元,并向消费者赔偿500元。被告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38元的网购官司,却足以给当前的网购市场敲响警钟。网购市场将现有的实体商铺信息化和虚拟化,电商平台相当于一个“商场”或“集市”。商场经营,有自营品牌和入驻品牌,其监督和管理的难点在于入驻品牌。集市经营,则以散户为多,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着更大的难度。
现有的网购法规,跟实体店的法规大部分是共通的,对商场(集市)的责任认定较轻。比如,在本次案件中,该品牌洁肤棉承担的是主要责任,而聚美优品网站运营平台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的则是连带责任。
网购市场的现实是,聚美优品等电商平台让顾客看重的是该平台的信誉。也就是说,这个大“商场”已经在为其中所有的入驻品牌背书。类似聚美优品的平台就在宣传时拍胸脯保证“没有假货”。聚美的老大陈欧甚至敢于出来“为自己代言”。
然而,等假货真正出现,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电商平台承担的仅是“连带责任”。这样的判决对于这个大电商平台来说,难免威慑力不够。
近两年,安徽、江苏、黑龙江等诸多省份都修改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网购有一定的规范。其中,更多的是对网购卖家作出约束,比如“3天内必须发货”、“7天内可无理由退换”等,对电商平台的规定多为“应该对经营者进行身份信息审查和登记”。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一。可假货总能令人猝不及防。事实上,电商平台是准入的第一道关卡,也是重要关卡。相关法律法规若能对电商平台进行更严格的约束,让电商平台负起更大责任,那么网购市场会健康很多,互联网经济也才能更加良性地发展。
(编辑: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