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了一项数据:据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7月至今,18家零售企业遭职业打假人索赔次数6022次,索赔总金额高达2610万元,其中涉及标识类占比为55.78%,过期占比为19.51%,发现异物12.93%,商品质量问题11.79%。
职业打假人成为近年来出现的一个高频词,许多零售企业面对此类问题往往忍气吞声,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与职业打假人周旋,但经企业反映,许多职业打假人通过有预谋、有目的、有组织地实现不劳而获,大多数职业打假人都是恶意打假。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称“职业索赔人”知假买假或将不受“消法”保护。
“仅在今年,我们在北京的200多家门店就遇到了近5000起职业打假人的索赔案件,仅有极少一部分在我们的监控系统下,揭露了这些借打假之名敲诈索赔者的真面目。”
9月21日,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美国商会等行业组织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物美相关负责人孙文波作为零售企业代表,就职业索赔人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困扰发了言。
孙文波表示,这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大多是在过期食品上做文章,在物美遇到的5000多起职业索赔案件中,有3000多起是商品过期的案例。有人专挑还有两三天过期冷藏商品,藏到卖场孕婴童纸尿裤堆头里,过两三天再去取出来结账,然后直接去服务台索赔。
“这种情况我们监控系统发现并保存全程拍摄证据的,就立即报警了,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都会利用监控盲区,企业往往是没有反击力量的。”孙文波说道。
“大润发现在平均每个门店每天都会遭遇七八次恶意打假,最近特别严重。”大润发相关负责人潘秉纬表示,造假团伙通常一个人携带过期商品进超市,藏在一个角落,第二个人进去买,第三个人索赔,超市即便有再好的录像也无法100%监控,他们这种“打假”的成功率几乎100%。
华润万家的相关负责人江红认为,所谓打假,首先应该界定这些人是不是在打假,还是借打假之名非法取利。
除了零售企业代表的积极发言,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供应商代表、法律界人士、行业协会代表等也积极谈了对职业索赔、职业打假人的看法,约有50多家企业、行业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在行业协会和法律界人士看来,职业打假人准确定义应当是“职业索赔者”,而有些为了索赔而造假的打假行为已构成违法犯罪。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的表述已引发社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行为的广泛关注。
“据协会调查,有一家企业2012年被迫支付‘职业索赔者’的调解费高达1000万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中国连锁协会副秘书长楚东表示,我们支持打假,但坚决反对以牟利为目的、非生活消费的索赔行为。“职业索赔者”为达到一己私利,不惜损害商家来之不易的品牌声誉。
座谈会话音刚落,黑龙江比优特时代广场店就发生了一起“为达一己之私、不惜损害商家品牌声誉”的案例。
9月22日,一名男子拿着两条中华烟到比优特超市时代广场店服务台要求退货,最终该店总经理对这两条中华烟进行了退货处理。一时间,关于比优特超市时代广场店出售两条假中华烟的消息在当地流传开来。
9月24日,比优特专门就此事发表了声明,记者在比优特官方网站找到了该条声明。

如果说“知假买假”尚在受不受“消法保护”讨论之列的话,那若是利用商家提供的“优质服务”搞一些“偷梁换柱”之举来满足一己之私,恐怕就是涉嫌欺诈、由相关法律来裁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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