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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食安法下厂商与商家的囚徒困境。 始一上班,一页赔付申请令我困惑,愤怒,无奈。重庆籍陈某在深圳X商场以2~4元的金额分40次购买了我们提供的通心米粉,以未见散装食品标签(即产品简要说明)为由,发起数十起诉讼,前十起诉讼判决已下,罗湖法院以事实...

现行食安法下厂商与商家的“囚徒”困境。
始一上班,一页赔付申请令我困惑,愤怒,无奈。重庆籍陈某在深圳X商场以2~4元的金额分40次购买了我们提供的通心米粉,以未见散装食品标签(即产品简要说明)为由,发起数十起诉讼,前十起诉讼判决已下,罗湖法院以事实简单为由采用速裁法,一一判处X商场败诉,X商场法务以5000一场官司为名收取律师费,并向我司课以罚款,合计11万多。
打假人仅以几十元钱和半天的代价,购买了又安全、优质的产品(协助索证时我们已出具进货、上架凭证),结果是他赚了一万多,X商场委托的律师团队赚了5万。而这仅仅只是开始,还有三十起待开庭,不出意外又是几十万的赔付。简直像天方夜谭,但这就是每天都在行业上演的怪相!其实几十起诉讼因是同一事件,法律实务上当合并处理,且速裁十余起每起强取5000元律师费不符市场行情,也毫无依据。
我司法务既未接开庭通知也无法参与诉讼。与x商场法务沟通,希望我们参与诉讼并与外委律师联系,均被拒。我司希望重审,对方讲仍是他们律师出庭,律师费要6000元一起,简直比打假人还甚,我们情愿x商场不出庭直接输掉官司!那样输30起不过亏个几万,他们的律师出庭,该赢却输,却在半天笑纳十多万律师费。
长歌当哭、这样的法规,这样的执法,企业如何生存!我们可以处罚员工么?本身只是工作失误且不排除是打假人恶意摘掉,让人倾家荡产么?!我们打官司一定赢么,真不一定(但四十起合并一起是有把握的),中国的法规令出多门,相互冲突的极多。一些行业法规不严谨、惩处空间大,为执法提供了活动空间,比如在商品里有个小石子、线头,既可不罚,罚5万也有法可依。
其实深圳中院曾有对打假人不再纵容的指导意见,深圳连锁协会与各执法部门也在数年前达成了一些共识:同一类商品购买朾假无论发生多少起当合并执行(公示在深圳特区报),但他们不执行你也无奈。
这里只有利益,无关乎哪怕一丁点食品安全。打假人敲髄吮血只为满足贪欲,执法人只求在条文上能自保,无人在乎企业死活,没人有起码的良知!这样的营商环境,当事者真是欲哭无泪,心在泣血。即使侥幸挣俩血汗钱,对人对事也心里充满灰暗与恐惧。这不是一个人的悲哀,是一群人的无奈与愤怒。
零售行业的人大代表在两会上对打假毒害已多次疾书,各地也多次上演对打假人的殴打事件,但法规仍是小修小补,打假人仍是肆虐横行,厂商,商家乃至基层工商,法院苦不堪言!黑社会搖身一变成了打假英雄,合理合法地敲诈企业,你却无法报警,只能灰头土脸地被敲诈受处罚。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责编: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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