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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15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明确商业电费降低的额度。2018年至2019年两年政府为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累计降低20%。那连续两年降价后,各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了多少?目前工商业电价是多少?为何还有很多企业反应电费根本没...
核心提示:
2015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明确商业电费降低的额度。2018年至2019年两年政府为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累计降低20%。那连续两年降价后,各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了多少?目前工商业电价是多少?为何还有很多企业反应电费根本没少?又如何将降下来的电费传导到用户?
9月26日晚,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京召开。龙商网&超市周刊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对防止在推行改革措施后出现电价大幅上涨情况明确指出,未来,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

“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是今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这是继2018年后再次提出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据了解,我国的电价广义上可以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销售电价按用电性质又可划分为4大类(上海、河北、海南和深圳等个别城市除外),分别是: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
工商业用电一般是指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商业和小型工业的用电,其定价方式与价格水平和大工业用电有着明显的差异。大工业用电普遍采用“电度电价+基本电价”的两部制电价方式,而一般工商业用电则采用“电度电价”的单一制定价方式。即是大工业用电摊销了基本电价后,一般工商业用电成本也明显高于大工业。
以北京为例,1至10千伏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用电平段价格为0.8595元/千瓦时,同等电价等级同一时段的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则是0.6770元/千瓦时。如果按照每度摊销0.1元的基本电价测算,同等电价等级同一时段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比大工业高10%以上。
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范围非常广,社会关注度高。从201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改革启动以来,国家已下发了多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相关政策,其中以2018、2019年的降价力度最大。
但有一个事实是:虽然国家在降低电价,但是一些零售企业在租赁商业铺面时,却要承受来自业主擅自提高的“高电价”。例如,现在商业电价平均在八毛钱左右,但是,这些租赁户却要付出一块二甚至更高的电价成本。
01
两轮降价超额完成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获悉,2018年国家电网落实国家降价、清费、减税将减负措施,合计减负915亿元,其中一般工商业减负792亿元。经营区域内一般工商业电价从降价前的0.8060元/千瓦时降至0.7210元/千瓦时,降幅10.6%,超额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
从2018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有12个省(直辖市),一年中电价降幅超过10%,其余14个省(直辖市)则为10%。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介绍,2016年以来,国家电网积极参与和推动出台降价清费措施,各项降价措施累计每年降低用户电费负担约2217亿元。
根据已公布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当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任务目标超额完成,全国平均降低8分钱以上,降幅超过10%。国网方面表示,“虽然经营面临一定挑战,但将坚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9年确保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指标”。
今年,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下降空间,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输配定价重新核定外,还有来自电网增值税、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水电、核电(第三代机组)非市场电部分增值税税率调整等部分。粗略统计,电价全部下调10%后,电力企业让利空间约达到899亿元。
为了完成2019年降价目标,3月29日和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分别发布《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和《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第一个降价通知主要为降低电网企业的增值税率3个百分点。同时,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第二个降价通知主要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降低50个百分点,以及对水电、火电企业的增值税调整来让利下游。同时,也包括对输配电价的调整来进行让利。
数据显示,两轮降价后,2019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下降10%的任务基本完成。从各地下调幅度上看,全国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空间呈现西高东低态势。西北、西南区域下降幅度最高,南方、华东区域次之,华北区域下降幅度最低。
02
落实存隐忧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表示:“今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大部分地区将实现工商业全面同价,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一系列的降价降费措施后,电力用户享受到了改革红利。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表示,2018年受益于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位于湖南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电价从0.835元/千瓦时调降至0.749元/千瓦时,降幅达10.5%,全年减少电费支出1823.6万元。
2018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年用电量3243.49万/千瓦时,受益于一般工商业降价等因素,电价从0.8474元/千瓦时下降到0.7622元/千瓦时,降幅达10.05%,全年减少电费支出276.35万元。
9月19日,广西柳州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局召集大商场、写字楼的管理部门,召开柳州市电价政策宣贯会。会议起因是很多商场、写字楼没有落实今年广西出台的两次降电价措施。
今年4月起,广西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销售电价平均降价0.0282元/千瓦时,7月1日起再降0.0455元/千瓦时。降价后,2019年7月1日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35千伏及以上的电价为0.6328元/千瓦时,1至10千伏为0.6478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为0.6620元/千瓦时。
但是,柳州一些转供电主体(主要是指:公用电网未到达区域或供电企业未直供到户,由产业园区、综合体、小区物业、写字楼等自用配电设施供电的主体)依旧按照原来的高价收取,没有降价。
会上,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各转供电主体下发了提醒告诫书,要求其加强价格自律,将国家降低电价政策真正传导到终端用户,且必须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柳州市转供电价格公示牌》。
按照规定,转供电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照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不能通过供电服务获利,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额以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为限,不得在转供电环节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在转供电环节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以及其他名义加收费用,不得在转供电安装改造工程中乱收费。
柳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对拒不退费和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转供电主体将依法查处。这些不诚信行为,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03
差价去哪儿了?
9月初,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五督查组在吉林省长春市就部分综合商业体、农贸市场、产业园区商户反映的商业用电价格高、收费不透明等问题进行暗访。
在长春市各电力营业厅,督查组看到了张贴的电价明细,一般工商业电价经过几次降价后,每度电的目录价格已经调整为0.7375元。可是,督查组暗访长春市各大市场、商业综合体时发现,物业给租赁商户每度电的价格为1.2元至1.4元不等,明显高出了当地规定的目录电价。
对此,物业公司方面表示,一般整栋商业综合体装的是总电表,商户安装的小电表不能直接和供电公司结算。由于电价分为高峰和低谷价格,加上电路损耗、维修管理等服务费用,给商户转供电的费用不再是基础电价,而是包含了服务费。所以,给商户开具的收据名目也大多是服务费,而不是电费。
龙商网&超市周刊记者了解到,福州一家开业不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入驻商户的电费价格不统一。有的大商户享受供电公司的基础电价,大多数商户的电价是1.2元至1.35元左右。而电费的定价,早在商户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时就已经确定,把电价作为双方的租赁协议内容。
“物业对电价没有定价权。物业费不能体现在电费里,电费应该就是电费。”吉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道。据悉,2018年年底前,吉林省发改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的降电价措施,分4批次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每度降低电价0.0885元,幅度为10.17%,预计年均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11.85亿元。今年4月和7月,又先后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
从政策层面来看,一般工商业电价确确实实降了,然而很多小微企业主并没有因此获益,仍要承受一笔额度相当大的电费支出。一些个体工商户跟督查组反映,非常希望自己的电费能直接交给供电公司。
接到督查组反馈后,吉林省发改委、市场监管厅等有关部门马上整改,连夜赶到相关市场进行检查。经初步核实,转供电环节的多收费情况确实存在。有关部门已经督促转供电主体将多收的电费退还给商户,并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实际上,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并非吉林省独有,在全国都已成为较为普遍的一种现象。据业内不完全统计,全国约有40万转供电主体,3800万转供户,每年用电量合计约2万亿度。
责编: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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