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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推商场首负责任制试点 15天内可退换货

来源:新快报 2015-05-27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友谊商店、广州百货、麦德龙和苏宁集团等4家企业成为重点商场首负责任制试点单位,承诺对符合其商场退换货相关政策的产品,消费者在门店购物后15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换货。对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合法权益确实受到损害的情况,...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友谊商店、广州百货、麦德龙和苏宁集团等4家企业成为重点商场首负责任制试点单位,承诺对符合其商场退换货相关政策的产品,消费者在门店购物后15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换货。对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合法权益确实受到损害的情况,商场先履行赔偿责任,再由商场依法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昨日,记者走访广百北京路店发现,多数专柜仍不清楚何时开始实施这一规定。广百售后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广百除了一次性用品、食品等特殊商品外,其他仍是按“产品经检验有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的规定,并未听说有设置“消费者15天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换货”的统一标准,也未开始实施商场方实行先行向消费者赔付这一规定。

市质监局表示,凡在4家试点商场购买符合该商场《退换货政策》的商品,15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对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合法权益确实受到损害的情况,该商场先履行赔偿责任,各试点商场按照各自明示的的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先行实施解决和偿付。4家企业的“消费者15天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换货”和“商场方实行先行向消费者赔付”这些规定近期将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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