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商网&超市周刊讯(胡宗利北京报道)7月2日苏宁易购公布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截至 6 月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700.5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最高成交价为 14.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3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1,658.0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
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1 月 31 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 13,867.76 万股,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3,466.94
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
龙商网&超市周刊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便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公司 2018-157、2018-158 号公告),并于 2019年 1 月 10 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司 2019-003 号公告)、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9-011 公告),并公告了《关于修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公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 2019-013、2019-014 号公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