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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供关系剪不断的烦恼:缺乏法律监管是关键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邵蓝洁 2015-04-01
沃尔玛拖欠供应商账款只是零供关系的冰山一角,零售商和供应商本应是联手满足各种消费需求的合作关系,而现在却成为时常曝出互相挤压争利的博弈关系,这一中国特色的“恶习”甚至让外资超市也入乡随俗,没有法律制约只是原因之一。在业内人士看来,供过于求的...

沃尔玛拖欠供应商账款只是零供关系的冰山一角,零售商和供应商本应是联手满足各种消费需求的合作关系,而现在却成为时常曝出互相挤压争利的博弈关系,这一中国特色的“恶习”甚至让外资超市也入乡随俗,没有法律制约只是原因之一。在业内人士看来,供过于求的现象使得商业企业对供应商有一定的“甄选”,随之产生的进场费、服务费等各种现象演变成行业痼疾,但从消费端考虑,既承受了两者博弈产生的高价,又没有享受到同等价格下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联营模式弊端

对于一家普通超市来说,除去自有品牌商品,几乎所有商品都靠供应商来提供,超市只提供空间和销售服务。在同一商品上,如何挑选供应商成为超市和供应商关系的第一道关。一家饮料品牌北京经销商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供应商大多都是在首次进入卖场时交纳一笔进场费,数额从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一旦迈入门槛,其来年便不用再交进场费,只是多交一些其他费用而已,但不用担心被淘汰掉供货资格。

对于超市经营方来说,联营不占用资金,还可以盘活供应商缴纳的各种费用去开新店或者进行投资。但对于供应商来说,这些费用都被计算进成本,最终由消费者来买单,尤其是毛利微薄但又不可或缺的生鲜商品和自加工食品,超市往往出于成本考虑将生鲜柜台向外承包,但食品安全问题也难以监控。今年“3·15”时,媒体曝光沃尔玛、家乐福、华联超市3家分店存在更换标签、清洗过期肉,虽然涉事方承诺全面整改,但联营模式并没有改变。

在超市行业,毛利微薄是企业对自营生鲜望而却步的原因。据了解,即使在生鲜方面做得很好的永辉超市自营毛利率也仅在14%左右,另外,自营生鲜相当于要建立原料采购团队和食品加工厂以及冷链配送,这就要求毛利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满足生鲜区的正常运转。京客隆在2007年尝试生鲜自营初期毛利仅能实现1%-3%。

采购体系变化

供应商的变化和超市的采购政策直接相关,采购权的收放也直接影响到本地中小供应商的生存。以沃尔玛为例,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大力度地对其在华采购架构的大调整,之前全品类供应商为2万多个,现在已经精简到7000个左右,其中猪肉供应商已经由过去的270多家精简到80家左右。这些供应商将通过沃尔玛的生鲜配送系统将商品送至全国400多家门店,而门店所在地的一些中小供应商则面临出局。

物美在2014年也启动了供应商招商改革,通过竞标的方式来支付来年进场费后才能合作,物美将根据供应商的市场占有率、商品供应能力、价格、售后服务支持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对达不到物美要求或者销量过小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按照计划,将有20%的供应商面临被淘汰,这一度引起中小供应商的激烈反应。

对于大型供应商来说,即使和零售商达成合作,仍然是在中国式零供关系的框架里。在业内人士看来,供应链管理上,零售商应该逐渐改变以往的盈利模式,更多地谋求与供应商在消费者研究、新品开发、品类管理、客户服务能力、采购、物流、库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协作,以提高供应链效率、拓展更广阔的利润空间。

法律监督缺失

零售企业本应以赚取商品差价为主要盈利模式,但是商超、卖场向入驻品牌和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已成为其主要盈利模式。零供矛盾屡被曝出,却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一方面是超市的强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忍气吞声继续合作,另外,缺乏法律监管也是重要原因。

早在2006年,商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对6种不合理的收费进行了规范,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由于终端为王,零售商占据着绝对强势的主导地位,供应商面对不公平的条件即使向媒体曝光或者诉诸法律,最终大部分不了了之。2012年,商务部等五部委联手整顿“中国式零供矛盾”;2014年,《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近期公布并在小范围进行讨论。

最新的进展是,来自华润万家、宝洁、步步高、家乐福、大润发、永辉、可口可乐、中粮食品、伊利、立白、脱普11家企业高层达成“深圳湾共识”,希望建立有利于提高供应链效率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条款、透明市场竞争机制,引导零供双方更加关注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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