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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品牌侵权频现维权难 全国人大代表李小红建言加大支持品牌建设

来源:龙商网 作者:刘朝龙 2018-03-06
与商贸流通业在国家经济增长中的第一驱动力地位相比,零售企业的品牌建设意识与保护机制太滞后了。这一问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佳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红早在几年前就意识到并在两会上呼吁相关部门关注,今年,她决定继续提出来。 数据显示,20...
 
“与商贸流通业在国家经济增长中的第一驱动力地位相比,零售企业的品牌建设意识与保护机制太滞后了。”这一问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佳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红早在几年前就意识到并在两会上呼吁相关部门关注,今年,她决定继续提出来。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2%,连续1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消费连续第四年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从世界范围看,中国的商品消费规模稳居全球第二,2020年前,中国将成为世界商品消费第一大国,2035年前,将成为世界第一消费大国,包括商品和服务消费。
对此,李小红认为,商贸流通业功不可没,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主导性产业的地位也会日益巩固。
李小红表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国家越来越重视品牌强国战略,先后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实施意见,并于2017年5月确定每年的5月10日为“中国品牌日”,社会各界创牌意识明显增强。但商贸流通领域的品牌建设工作却还存在突出问题:

一、数量太少。

现阶段,我国服务业占据全国GDP半壁江山。数据显示:全国约15000个老品牌中,约13000个已消亡、约1500个生存艰难、150个正常经营,仅同仁堂、全聚德、王致和、张小泉等10余个品牌价值在提升。
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数量来看,以湖南省为例,截至2017年底,全省现有注册商标31万余件,而中国驰名商标只有402件,占注册商标总量的0.1%,其中,商贸流通业的中国驰名商标仅12件,占湖南省驰名商标总量的2.9%,知名品牌的数量显然与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不匹配。

二、规划缺乏。

尽管各层面创牌意识较前几年有明显提升,但国家层面尚未制定出台商贸流通业品牌战略发展规划和相关支持措施,使得商贸流通业品牌建设缺乏规划引领,处于盲目、无序发展状态,商贸流通业想通过创建自有品牌带动其它产业品牌价值提升的作用更是难以发挥。

三、支持政策与保护措施乏力。

商贸流通企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锤炼,已深知创建品牌的重要性,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把商品质量关,提升服务软硬环境,内抓管理、外树品牌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但这种创牌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据报道,商务部把“促消费”作为重要的突出任务,并提出2018年要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要在智慧商圈中“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商业街,形成若干品牌消费集聚区、老字号特色商业街。”但其中尚缺少全面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发展的举措。
如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99年,是中国连锁百强企业,全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及零售唯一“双公益”示范企业,是地方创业创新的领头羊,脱贫攻坚的排头兵,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当地群众购物普遍认同“去佳惠,更实惠”。
正因如此,其注册商标及字号在湖南、贵州、重庆多地遭到侵权使用,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为此,当地市政府出面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中国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却没有获得支持,主要理由是对该行业认定驰名商标把握不准。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李小红今年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商务部出台全面与持续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创建的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
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的框架下,明确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创建目标、标准、宣传推广、组织保障、支持政策与保护措施,推动服务品牌与产品品牌良性互动发展 ,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提升商贸流通企业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是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加大对品牌的培育、运用及保护力度。
工商总局应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创建品牌。制定公开透明的知名品牌认定标准;构建品牌培育系统工程,分类别建立产品(服务)数据库,指导产品(服务)进行商标注册;对已注册商标分梯次建立商标数据库,针对性指导创立名牌;制定品牌运用手册,指导企业正确全面运用品牌,释放品牌价值;加大知名品牌在名称使用、商标组成要素及地域范围的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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