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934863

盒马鲜生超市拒收人民币现金是“歧视现金”消费吗?

来源:上海观察 作者:张家琳 2016-10-28
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植入网络、实体零售,关爱“电盲”这一弱势群体应该成为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用人民币支付账单,可这家超市就是不收,这真有点不可思议。”韩国在沪企业姜先生委托其秘书李小姐日前(26日下午)向解放日报新闻热线63523600反映,他到附近的浦东金桥国际商业广场“盒马鲜生”超市购物,该店不接受人民币现金付款,却要姜先生首先成为支付宝会员,并下载其APP,绑定相关银行卡后才可支付。李小姐代姜先生质疑:这种强制结算方式是否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这算得上歧视人民币现金吗?

无法安装支付宝的体验是否完备?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于27日上午来到现场,看到超市全名为“盒马鲜生生鲜会员店”。虽然记者并非会员,但进店购物并无任何阻挡。

占地3000余平方米的超市,除蔬菜、肉类、水产、米面油粮等传统区域外,还另设水吧就餐等新颖别致的专门区域。

店内设置多处收银台、收银员,不过在支付方式上仅限于支付付,其他如人民币现金、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一律不接受。

在超市购物车停放区域,记者看到张贴的大幅“购物流程”:门店顾客要先扫描二维码,下载且登录“盒马”APP后,使用淘宝账号或支付宝账号登录(没有账号的用户,使用手机号码,验证后登录),最后使用APP上支付宝支付成功后,即完成了付款。

据店员介绍,付款成功后的顾客即自动成为该店会员了。记者不免问,如此自动生成会员的操作模式,消费者知情吗?是否可以选择不做会员呢?店员笑了笑,没有明确回复。

在“盒马鲜生”超市内,记者就购物仅采用支付宝支付模式的话题,随机采访了10多位消费者。年轻人在多表示使用没障碍的同时,也流露出一丝担心:购物时,恰逢手机出了故障,该怎么办?店家就不提供服务了吗?有的中老年人说,他们很喜欢逛生鲜超市,可自己不会使用支付宝,要么把现金交给有支付宝账户的顾客,由后者代劳。

“盒马鲜生”的店员明确告诉记者,由于采用实名制绑定,一些境外人士等群体确实无法安装支付宝、APP而影响购物。

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盒马鲜生”是基于O2O,融合线上线下的一家互联网生鲜超市,该公司主体上海翌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就是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实体超市是其会员的线下体验店,属于全渠道运营的互联网化零售企业。在“盒马鲜生”的宣传材料上,记者看到,其要“把一般意义上的生鲜超市转变为移动互联时代的体验式消费中心,重构了餐饮零售业的商业模式。”可上述仅限于支付宝支付的体验模式,是否充分符合现代零售店让消费者更方便的宗旨呢?

浦东金桥国际商业广场的盒马鲜生生鲜会员店购物流程。

不收人民币现金是否违法?

该如何看待“盒马鲜生”不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80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与此同时,记者也听到另一种声音:不收人民币和不收人民币现金是否该区别对待?

不过,上述声音在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主任张劼律师看来经不起推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规定,现金是人民币的表现形式之一,拒收现金表面看起来是在支付方式上有所选择,其实还是属于拒收人民币的一种,有违法嫌疑。

张劼律师告诉记者,店家不收人民币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妨碍人民币流通”的相关规定。张劼律师表示,今年7月,广东珠海有家面馆因“谢绝现金”只接受手机支付,就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浦东金桥国际商业广场的盒马鲜生生鲜会员店消费者正在用支付宝支付。

互联网企业为何热衷不收现金?

超市、约租车等互联网企业纷纷“谢绝现金”,这背后究竟蕴藏着怎样的经营秘密呢?

上海沪南律师事务所欧以文律师认为,现金支付确实带来携带、辨别真假、存取、找零等一系列操作不便,间接提高这些互联网企业运营成本。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为保证每次顺利划帐,常常要在账户上保留一定的金额,这就让支付宝等平台获利远比收取现金可观。

以“盒马鲜生”为例,其既不收人民币现金,也不收银行卡。是因为以前信用卡与银行抢占了全国各大支付终端,由于上述结算中有多方参与,超市等零售商在结算时要被银行扣除手续费,这既稀释了零售商的利润,也抬高了商品的零售价格。而支付宝作为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贯通超市、顾客,能降低费率,从而保证零售商占有更多利润。

另外,该店之所以仅限于支付宝支付,还意味着完全可以通过支付宝精确掌控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项消费信息数据,形成大数据、广告、营销价值,增强用户对其的黏性,可谓一箭数雕。

问题是,根据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欧律师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对此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记者手记:互联网企业更要讲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非现金支付已从以往的购买商品房、购买汽车等大额消费,逐步转向日常消费、小额支付领域。

而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支付功能的日益强大,可预见的是,未来会有更多的商家“谢绝”现金。

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在制定之初,确难以预见移动支付的流行,出现滞后效应实属正常。但在技术进步、消费者支付模式已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法律法规面临与时俱进、因时而变的情形。

责编:龙商小编
(0)
(0)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

龙商搜索

文章总评分

已评 请求出错,请刷新页面